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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轮车、老年代步车新规!12月1日起实施!

发布日期:2024-03-28 21:48:57   来源:加热搅拌罐浏览次数:1

  进入四季度,对广大电动车、三轮车、老年代步车的车主来说,上路迎来更多严格的管理制度,与此同时,各地针对电动车、三轮车规范管理相继出台了多项人性化政策。

  需要格外注意的是,12月份开始,多地超标车过渡期将陆续结束,低速电动车和电动三轮车将迎来相关的禁止与管控,不少地区对电动车、三轮车上路也提出了新要求,对广大厂商及车主来说,一定要提前了解好当地的政策,准备好,避免扣车罚款。

  据悉,安徽阜阳市从2023年6月20日开始为违规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,即未列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的三轮车,备案登记工作将于12月20日全面结束,逾期不予备案。

  此外,安徽临泉县交管部门于2023年7月20日发布通知,开展违规超标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工作,分为两个阶段。一阶段是五个街道,从7月20日-10月1日,二阶段是其他乡镇,从8月20日-12月31日,从12月31日起停止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备案。

  根据北京相关规定,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过渡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,从2024年1月1日起,违规的三四轮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了,也不能在公路公共场所等区域停放,合规车型能够继续上路,但要持有对应的驾驶证。

  目前,北京市正在快速推进不合规电动三四轮车淘汰,计划年底前清理全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!

  早在2022年天津市就已经公开征求意见,并发文通告,禁止生产、销售违规低速电动车,对于之前购买的违规低速电动车设置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,2024年1月1日起,天津违规低速电动车严禁上道路行驶,严禁在道路以及广场、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停放。

  12月1日起,江西宜丰将严厉查处违规载客或载货的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,严禁上路行驶。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发现非法载人且负有主要以上责任,将依法对其进行无证处罚并处以行政拘留,并收缴报废车辆;情节严重将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。

  12月1日起,安徽省蚌埠市将正式实施《蚌埠市电瓶车管理规定》。此项规定直接涉及到当地市场电瓶车的销售、注册登记、上路、停放等内容。

  管理规定明确,超标电瓶车发放临时通行标识,设置过渡期,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。除此以外还有车辆改装、道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以及停放充电等标准。

  截至2023年12月底,江西赣州、贵州贵阳,多地超标电动车、三轮车、四轮车过渡期结束。

  根据江西赣州官方通知,12月31日开始,超标电动两轮车的“白底蓝字”临牌失效,届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不得上道路。

  按照《贵州省电瓶车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对超标电瓶车登记的是白底红字牌照,对国标电瓶车登记的是白底蓝字牌照。根据《贵州省电瓶车管理办法》,2023年12月31日后,“白底红字”牌照的电瓶车将不能上路行驶。

  目前两市没有延期的消息,大概率从明年开始大范围禁止、淘汰。两地车主及时检查自家电动车,防止以后被罚。

  12月21日起,银川将根据《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“超标电瓶车”实施过渡期管理的通告》对全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实施过渡期管理。

  根据通告的内容可以了解到,针对超标电瓶车,将不采取一刀切禁止管理,而是设置2023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20日,为期3年的过渡期,这也代表着,银川的超标车的车主们,能够继续骑行3年。

  12月15日,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瓶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将正式执行。该通告直接调整全市的电瓶车通行管理措施。

  通告明确了广州市电动车出行的禁行规定,清晰划分了电动车禁行、限行等路段和规范,有关部门从明年1月2日起会对违反《通告》的电瓶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。

  截止到2023年底多地超标车过渡期将陆续结束,过渡期结束后非标车将不符合上路条件,消费者置换目录新车的需求将逐渐释放。

  而且,不少城市要求快递公司停止更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,积极推动快递公司制定末端配送车辆更新计划,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、电动三轮摩托车、新能源微型货车等车型,逐步淘汰非标车辆,完全解决快递电动三轮车身份不明、路权不清的问题。

  综合来看,电三行业规范化发展是大势所趋,年关将近,新的一批电动车规定即将实施,相信在接下来的时间,还会有更多地方更新电动车新规,全国经销商和消费的人们,要注意当地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和内容,规范经营、销售,合法出行,不要违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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